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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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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近日,普某拿着一面写着“正义之光照(guāngzhào)心田 司法温情暖人心”的(de)(de)锦旗走进成都大邑法院(fǎyuàn),向法官表示感激。原来,普某是该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(dāngshìrén),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普某返还“社保补贴”的诉讼请求,以公正司法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 2022年,普某入职某公司后(hòu),用人单位(yòngréndānwèi)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(bǎoxiǎnfèiyòng)。2024年,普某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反映问题,经行政部门责令整改,该(gāi)公司补缴了相关社保费用。但此后用人单位却以“已发放社保补贴”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普某返还该款项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,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显示加班费金额固定且长期(chángqī)趋同,有违常理;同时,公司关于“社保补贴”发放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证据(zhèngjù)链条亦不完整,无法证明(zhèngmíng)其主张的真实性(zhēnshíxìng)。大邑县法院最终依法驳回公司的诉求。 案件宣判后,普某感慨道:“收到法院传票时,我(wǒ)焦虑得夜不能寐。是法官的公正裁判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(lìliàng)!”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,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更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、引导用人单位(yòngréndānwèi)依法履行社保缴纳(jiǎonà)义务具有示范意义。 据办案法官介绍,大邑法院还将持续高度(gāodù)关注劳动争议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,推动构建(gòujiàn)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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